中小企业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为规范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行为,确保各项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决策机构和法人治理监督机构;
理事会理事由长期关注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各界人士和优秀企业家以及中心管理层等组成,负责对中心的业务发展规划、重大业务活动、机构设置、主要管理制度、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开展监督;
理事会每年定期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组成的理事长办公会是理事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理事会同时还是中心联系各行业、各地区中小企业,联系各级各地中小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各类高校和研究机构等智库单位,有关商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信息窗口和交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