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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中心法定名称与业务性质的郑重声明

更新时间:2026-01-20 来源:中促中心

近日,我中心关注到市场上关于机构名称存在一些混淆。为维护社会各界权益,避免误解,现就我中心身份与业务性质郑重声明如下:

一、 我中心法定全称为“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我中心是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框架下,2001年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是致力于为全国中小企业的合作与发展提供策划和咨询等服务的机构。

二、 我中心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无任何关联,特此提请社会各界在合作时注意甄别。

三、 中心核心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策划和咨询服务,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小企业发展策划、中小企业合作交流组织、中小企业培训、中小企业信息咨询、中小企业外事代理等业务活动。

四、 严正提醒与承诺

 1.我中心从未授权任何外部机构或个人,以我中心名义开展任何商业性经营活动。

 2.任何第三方机构以其自身名义提供的市场化服务,均由其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与我中心无关。

 3.请广大企业与公众在合作前,仔细核实对方机构准确名称与资质。如有疑问,欢迎通过我中心唯一官方渠道核实。

       官方网址:www.smec.org.cn

       联系邮箱:smec@smec.org.cn

       咨询电话:010-64936994

对于任何冒用、混淆我中心名称从事活动的行为,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感谢社会各界的关注与支持。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