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等文件精神,引导和助力广大中小企业加强能力建设、提升质量水平与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联合相关评价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组织开展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与意义
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旨在通过建立科学、规范、公正的评价体系,对企业综合能力进行客观评估与等级划分。此项工作有助于企业准确识别自身优势与不足,为战略决策、管理优化和品牌塑造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原则与依据
评价工作坚持“企业自愿、客观真实、社会监督、社会采信”原则,确保评价过程公正、结果可信。工作严格依照《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及公示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1)开展,并以《企业能力等级评价技术规范》(见附件2)为核心技术依据。
三、组织实施
(一)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负责本项工作的总体规划、政策指导与监督管理。
(二)评价实施机构:中心委托国信正通(北京)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评价实施机构,具体负责评价工作的开展与结论的出具。
(三)技术支持机构:北京中城汇标准化技术院负责提供评价标准的技术支持与维护。
(四)评估评价专家:评价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参与,具体专家名单详见《评估评价专家人员名单》(见附件3)。
(五)工作小组:为保障评价工作顺利推进,中心特成立企业能力评价工作组(见附件4)。
四、参评对象与方式
(一)参评对象:凡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各类企业(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参与。
(二)参评方式:企业可通过“企业能力等级评价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qypj.smec.org.cn/)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按规定完成自我声明,并可自愿选择专家审核或现场验证等深度评价服务。
五、评价结果与应用
(一)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由管理机构、评价实施机构、技术支持机构联合颁发相应等级的“企业能力等级评价证书”,证书有效期一年。
(二)评价结果将在平台进行公示,供社会查询验证。
(三)我中心将积极推动评价结果在政府采信、行业推优、品牌推介、融资服务等多场景应用,为高等级企业拓展市场空间创造有利条件。
六、工作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企业能力等级评价工作正式启动。有意参评的企业请按附件要求准备材料,并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申报事宜:
项目咨询:010-62863878/010-56538978
监督电话:010-64936994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