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关于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方针,进一步提高企业税务合规管理的水平,改善营商环境,中国贸促会商业行业委员会已立项《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规范》(项目编号:CCPIT-CSC-JH2024296)团体标准。该标准的起草工作由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与中税网(北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导,预计将于2025年4月完成起草。为确保团体标准的编制质量,使其科学、适用,并具备专业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贴合行业特点及需求,经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研究,决定公开征集全国范围内的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起草单位及起草人资格要求
1. 起草单位应为合法经营、业绩显著,在税务合规管理领域具有领先地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高等院校,且应具备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良好声誉。
2. 起草人应熟悉税务合规管理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与较高的理论素养,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及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权利与义务
1.起草单位的名称将被正式列入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名单。
2.起草人的姓名将被正式列入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单位原则上限定列名一人。
3.需全程参与标准起草工作会议,并按时完成分配的工作任务。
4.需按时参加标准起草相关的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5.应共享本单位在税务合规管理领域取得的优秀成果,供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6.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应提出独立见解,并对标准提出具体建设性修改意见。
7.在可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的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8.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对同行进行攻击或诋毁。
三、名额限制
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拔不超过25家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高等院校作为标准起草单位。
四、参与原则
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负全责,要求参与起草工作的单位提供必要资源及技术支持,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五、申报要求
有意申请成为《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及高等院校,请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相关文字材料,于2025年3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合规服务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15号楼五矿大厦1001
电 话:010-64961321
邮 箱:hegui@smec.org.cn
点击下载附件:《企业税务合规管理规范》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申报表.pdf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