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促中心接到多个电话咨询有关“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金融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等业务宣传,给中心带来不良影响。就上述情况,中促中心联合其他两家单位声明如下:
一、至本声明发布之日,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中促中心)、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家金融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均未授权任何单位或自然人代表三家单位与任何主体对接洽谈金融科技、信贷融资等相关业务,任何冠以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家金融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宣传的此类业务均属虚假宣传。
二、对于任何侵犯中促中心、中国金融电子化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国家金融标准化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三家单位均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小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中心
秘书处
2022年8月30日